真情奉献为百姓 案结事了促和谐
----穆棱市法院审监庭庭长柳炳枚事迹
有人说法官职业枯燥,柳炳枚却认为它让人收获精彩。多年来,柳炳枚牢记司法为民的宗旨,心怀百姓,一心为民,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上千件,没有出现违法违纪、错案等问题,2011年被评为穆棱法院司法为民先进个人。
这些年来,她所办案件没有一件更审缠诉,主要得益于她能摆正自己的公仆位置,一切从关心当事人的角度出发,用微笑和尊重打开沟通之门。她深知,每一个案件都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都是群众感受法律、认识法院、审视法官的一面镜子。因此,对待每一个当事人,无论素质如何、职业怎样,她都是微笑相迎、真诚相待,把他们当作自己的亲人。即使文化素质很低、品行修养很差也绝不歧视,对生活困难的更是雪中送炭,及时伸出援助之手。在办理七旬老人尹某状告长女不尽赡养义务纠纷案件时,柳炳枚在庭前、庭后多次调解,尽量修复原、被告之间的母女亲情,无奈被告就是不同意每月给付母亲100元赡养费,案件不得已以判决方式结案。虽然老人胜诉了,但她没有满足于案件就此了结。在继续教育被告的同时,对原告给予了更多贴心的关怀。看到老人行动缓慢,柳炳枚扶着她上下楼梯;在老人离开法院时,担心生活费不够又塞给她200元钱。尽管老人最后没有接受援助,但她深受感动,回家后对其他儿女讲述了在法院得到的关心与尊重。她儿子满怀感激地给法院写了封感谢信,信中说:“柳法官不是亲人胜亲人。”
柳炳枚爱岗敬业,带领全庭同志认真做好各项审监工作。2011年全庭共受理各类案件16件,其中再审案件8件,中院发回重审案件8件。在审理案件中她坚持依法办案,从大局出发,耐心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注重办案的社会效果。此外充分发挥审判监督职能,对全院233件拟判决案件进行了判前监督,提出整改意见的案件29件,被采纳28件。为提高我院的案件质量做出不懈的努力。同时进行案件质量评查,对全院所有报检的卷宗进行了评查,纠正问题,改进不足,总结经验。全年共评查案件1461件,纠正问题37处,并对全院的审判工作提出指导性的建议。
几年来,柳炳枚之所以能得到群众的认可与好评,主要是在向金桂兰、陈燕萍等优秀法官学习中,做到用公正和廉洁赢得信任。她做事有个原则:对不起自已良心的事不做,即使天不知、地不知、你不知,但她知,她的心会不安。所以多年来她坚持不办金钱案、人情案,在工作中挺直腰杆,也曾多次谢绝当事人出于感激的酬谢。柳炳枚觉得做到这些并不难,难的是生活在当下的人情社会,时常会受到利益和良知的拷问,有时自己还不知情就已经引起猜疑和关注。因此,她坚持不仅要在办案中公道,还要将正直善良的品格延伸到生活中可能触及的每一个利益链条上。不久前,因房屋买卖定金合同发生纠纷,她伯父家的大姐被告上法庭。在得到办案法官求她帮助做调解工作的情况介绍后,柳炳枚两次给大姐打电话,告诉她合同不成立的原因,希望她尽快将先前收下的5000元钱返还给原告。大姐不听劝告,还生气了,嫌她胳膊肘向外拐。柳炳枚就把她大姐请到家里,做了一桌子饭菜陪她聊。最后她终于想开了,觉得自己的妹妹是对的,主动履行了返款义务。原告深受感动,愧疚地对办案法官说:“我真对不住你们!因为听说她妹妹在法院,还是个庭长,觉得你们肯定得向着她,没想到柳庭长亲自帮着做亲属工作,我真是冤枉人家了。你们法院办事公道,我佩服!”
送人玫瑰手有余香,为当事人做了点力所能及的小事,就得到这么多令人惭愧的谢意,柳炳枚心中着实感到甜蜜。为此她常想:只要能得到群众的认可,就是再苦点再累点,付出再多点也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