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穆棱市法院秉承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理念,“实行四公开,坚持五强化”,建立“45”阳光审判体系,构建阳光审判大公开格局。
一是实行“四公开”,促进阳光审判无盲点。
1.立案公开“五公示、两当日”。我院在立案大厅设置了公示牌,公示了起诉书和保全申请书样本、公示了起诉条件和手续、公示了管辖案件范围和法律规定不予受理的情形及处理办法、公示了诉讼收费及保全标准,公示了监督举报电话;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当日立案、当事人联系方式准确的,当日送达;2.庭审公开“两明示”。凡是依法应公开审判的案件,我院通过电子显示屏、短信平台、电话通知等方式明示案件的开庭日期、开庭地点、承办案件法官的姓名、职务、办公电话等庭审信息,方便百姓进入法庭旁听庭审;明示当事人庭审权利、义务,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庭审的有序进行;3.执行公开“五告知”。我院执行员当面告知当事人执行相关事宜,即告知当事人在执行程序中的权利和义务、告知当事人执行不能的风险承担、告知当事人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判决内容的法律后果、告知当事人执行案件进展情况、告知法院已经采取的强制措施;4.文书公开“三审查、两展示”。文书公开前,由审监庭、审管办、主管院长层层审查、层层把关,审查后,将裁判文书在局域网“优秀文书”栏目和公判庭裁判文书公示板上进行展示。
二是坚持“五强化”,促进阳光审判“以人为本”。
1.强化意见双向征求。本院以定期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党政机关和观摩庭审开庭的方式双向征求、听取意见,并结合法院审判工作落实意见,反馈信息;2.强化庭前化解。速裁庭庭长和办案法官庭前实地走访当事人,查清案件实情,并通过多元化的调解方式化解当事人之间矛盾;3.强化判后答疑。判后,办案法官定期回访当事人,解答当事人的疑问,并对侵害人进行心理矫正和对受害人进行心理安抚,避免再次引发新案。4.强化办案日志管理。月初,全院干警按要求向办公室报送上个月的工作日志,并由办公室进行整理,形成各庭室工作名册;5.强化巡回审判办案。本院巡回法庭每个月巡回办案15次以上,走访5个以上行政村,邀请村干部、村民调解员参加庭审,旁听案件审理。在群众中查清事实,在群众中公开审理案件,增强群众参与司法的积极性,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