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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院领导下基层进行调研 推进“三清”工作良性发展

  发布时间:2012-04-25 16:20:52


   2012年4月24日,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付杰和张建国、执行信访办主任王玉德来到穆棱市人民法院检查执行局“三清”工作集中清理执行积案专项活动的落实情况,院长孙文慧、副院长孙凯、徐元见等人陪同检查,并与检查组深入座谈。

   调研中,副局长付杰听取我院局长刘兴利对梳理出来的8件执行积案逐件汇报后,对穆棱法院“三清”执行工作开展情况给予高度评价,并详细讲解了开展三清工作的理念,1、为人司法。清理积案,就是为人民司法、为大局服务,为百姓办实事;2、提升法院公信力。当事人胜诉后,按照法律规定,应当获得的利益没有得到,应当被维护的权益没有被维护,导致当事人对法院不信任,影响法院的公信力,所以清理积案是提升法院公信力的契机。

    孙文慧院长高度重视此次督导检查工作,他强调,我院采取预防与清理相结合的原则贯彻落实中院开展的“三清”工作,一方面,积极做好执行拆迁工作和其他执行案件,以免现有执行案件,由于思想出现偏差,变成积案;另一方面,设专人专门负责清理执行积案和信访积案,并且要按照中院清理执行积案专项活动的标准和要求进行清理,不走形式,不走过场,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上下功夫,在推进三清工作良性发展上下功夫,积极贯彻好、落实好、执行好、配合好中院本年度开展的第一项重大活动。

责任编辑:刘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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