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开展好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穆棱市法院在思想上与党的根本宗旨相统一,在工作上与群众路线相统一,不断完善司法诉讼便民措施,为群众创造良好的司法环境。充分发挥基层群众的优势,“放手”让群众去做群众的工作,是穆棱市法院在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的一个重要举措。
一是思想认识上做到两个“结合”。法院职能与党的根本宗旨相结合,全心全意的为群众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营造良好的法律环境;群众观念与审判理念相结合,坚持依法审判原则,以情感化人、以理信服人、以法教育人,公平正义审理每一起案件。
二是建立信息基地和完善司法诉讼便民设施。本院基层法庭与基层党政机关相协调,在乡镇建立信息基地,收集群众动态信息,及时掌握民情、民意;本院在市委领导下,市政府的支持下,扩大社区法官工作室和司法诉讼便民点的试点范围,并设庭室负责对社区法官工作室和司法诉讼便民点的管理,做到“专庭专管”、“专人专责”,提升法律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减少当事人的法律成本。
三是加强窗口文化和门户网站建设。本院设立了立案服务窗口、弱势群体窗口、信访接待窗口、诉讼引导窗口、党员先锋岗、社区法官工作室、调解室、当事人等待室,并制定了《穆棱市人民法院窗口服务条例》,规范窗口服务行为,提升窗口服务效能;本院完善局域网和加强外网维护,并在牡丹江中院的指导下,开通腾讯微博、新浪微博,对一些典型案件进行评论,正确引导舆论导向。建立和完善审判流程公开平台、执行信息公开平台、手机短信服务平台,积极与群众进行沟通交流,使群众更加了解司法,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
四是整合人力资源,发挥群众基层优势。本院在原有10名陪审员的基础上,新增选60名人民陪审员,其中,80%以上是各单位的职工,可以完全代表群众参与司法、表达司法,同时,加强职业道德和专业培训,提高人民陪审员队伍的素质和参审效率;本院与司法局协调,从329名人民调解员中选拔出100名,主要负责边远地区纠纷调处工作、上访老户的应急和安抚及信息反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