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牡丹江市中级法院院长张敏参加穆棱市法院观摩庭审开庭,在整个庭审程序结束后,张敏院长对本院的整个庭审过程给予了高度的评价和诚恳的意见及给予本市法官勉励
一、高度评价
1.张敏院长认为,本院的刑事安全措施做得好,安全措施是保障整个庭审程序顺利地完成的重要前提,也保证了当事人及旁听人员人身财产安全;2.审判员业务熟练、审判流畅、节奏把握的好。3.数字化法庭的整个程序足够完善。整个刑事审判全程录制,规范了审判行为,切实的保障了诉讼当事人特别是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人格尊严,切实保障了作为定案证据的关联性、客观性和合法性,切实保障了诉讼程序的公开性。
二、诚恳意见
1.合议庭成员之间要加强沟通。在认定案件事实时,不应以某位法官的主观性意见为标准进行单一认定,应与合议庭的其他成员进行沟通后认定案件事实。
2 .法院要与公安机关和检擦院之间加强沟通。法官在查阅卷宗时,对被告人提出的影响定罪量刑的证据和信息,要及时与公安机关和检察院沟通,核实清楚,在打击犯罪的同时,也要保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3.卷宗内空白处要封底。证据清单、抵押清单,特别是执行清单必须把空白处封底,以免被误认为添加后续内容及虚假内容,导致被告人上访。
三、勉励法官
1、善于学习。学习是我们基本的本能和传统,要在审判业务中牢牢抓住自己的根,成为一名优秀的法官。
2.善于思考。在审判过程中,要思考“有没有”、“清不清”、“怎么办”的问题。“有没有”是指,有没有刑讯逼供、自首、立功或其他违法程序的行为;“清不清”是指,案件事实是否查清,细节问题是否查清;“怎么办”是指,遇到突发的事情怎么处理,例如,被告人当庭提出公安机关有刑讯逼供的行为或者提出自己有立功的行为或者其他影响定罪量刑和案件事实认定的行为,法官怎么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