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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棱市法院三招促进巡回办案

  发布时间:2014-03-26 11:22:52


   年初以来,穆棱市法院继续在解决群众诉讼难上下工夫,建立4个流动法庭,从3个方面加大投入,开展巡回办案,提高司法为民效率和效果,截至3月末,下乡巡回办案92件,己结案85件,其中调解83件。

   一是硬件上舍得投入。建立巡回办案保障机制,为流动法庭配备巡回办案车,供下乡巡回办案专用,并及时加油、维修,提供充足的使用经费;为巡回办案法官更新办案用电脑,配备巡回办案用材料袋、工作包。1季度,为4个流动法庭下乡巡回办案投入经费4万余元。

   二是人力上充分保障。在办案人手紧张的情况下,优先保证巡回法庭人员配备,优先考虑流动法庭巡回办案所需,由主管副院长随时调剂审判人员和书记员,保证流动法庭的精干力量,先后有10名法官、4名人民陪审员和4位书记员,206人次参加巡回办案。

   三是工作上倾斜照顾。制定流动法庭下乡巡回办案补助暨奖励规定,按办案件次给予办案补助,对化解矛盾突出的给予奖励,并给下乡巡回办案的法官和书记员每月核销50元电话费。与司法行政部门联手实施“以案定补”,对陪审员和聘请的在流动站或联系点的工作人员参与法庭巡回办的,给予适度补贴,每调处一起案件给予100元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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