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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棱市法院采取措施提升裁判文书上网质量

  发布时间:2014-05-29 09:57:03


   为了进一步推进司法公开,穆棱市法院强化裁判文书上网工作,并积极采取措施,提升裁判文书上网质量。

   一是制定规章,规范裁判文书上网行为。不公开审理的案件、敏感性案件、上访案件、未审结完毕案件、当事人提出需要保密,且有正当理由的案件,一律不公开上网;裁判文书只能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不得擅自在其他网络平台公开;凡是公开上网的案件,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以及其他不宜公开的内容进行技术处理;办案人在送达裁判文书时,需要履行告知义务,明确告知当事人裁判文书上网的相关事宜。

   二是依靠科技平台,提升裁判文书上网质量。建立人民法院司法文书纠错系统,对文书内的信息完整性、逻辑一致性、格式规范性、法律依据准确性等进行校验,杜绝极少数裁判文书可能存在的多字、少字、错字、漏字、基本格式凌乱、层次不清的现象,减少不必要的检查环节,提高制作裁判文书质效。

   三是明确责任,提升裁判文书制作水平。落实审判长独任审判员负责制,审判长负责签发裁判文书。独任审判员和审判长对裁判文书质量负责,合议庭其他组成人员对裁判文书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与审判长负同等责任,书记员对裁判文书形式要件负责,形成“三位一体”式的联动责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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