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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棱市法院“摆正5个位置” 强化人民法庭建设

  发布时间:2014-08-04 07:25:13


       在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过程中,穆棱市法院充分发挥基层人民法庭的基层优势,强化机制建设、转变管理方式、注重专项培训、开启服务模式、突出文化引领,切实提升基层法庭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诉讼服务能力。

       一是把完善机制放在加强与基层党政机关协调的重要位置上。法庭与地方党政机关建立联席制度,召开联席会议。法庭或镇政府对涉及烟厂、木业等为当地经济发展起到主导作用的重点企业,能源、电力、招商引资等持续发展的重点项目以及涉土地使用权、拆迁等关系到民生的群体性事件等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谁先发现,谁组织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方案。同时,建立了法院、法庭、镇政府、村委会四级诉调对接联动机制,从诉前、诉时、诉后的每一个阶段,级级负责、级级对接、级级联动。镇政府负责协调各村,各村将负责人名单上报镇政府和法庭,镇政府只对名单上人员的调处行为负责,并将调处材料交由人民调解委员会审查,需要出具调解书的,经法院按照程序审查确认后,依法出具调解书.

       二是把服务、支持放在强化法庭管理的重要位置上。本院由过去的对法庭单一的管理方式向监管、指导、服务、支持等多元化管理方式转变。本院加强对法庭的监管,在庭内安装5个高清摄像头,定期调取监控录像,并要求法庭将庭审进行全程录像,刻录成光盘上报“审管办”,同时,还定期下庭进行检查指导工作,特别是对新实施的法律适用和新型案件的审理进行培训和指导。在监管、指导的同时,本院更注重对法庭的服务与支持,加大对法庭的投入,购置安监系统和审判设备,强化法庭数字化建设。

      三是把专项培训放在提高书记员、陪审员业务水平的重要位置上。本院除了重视培养书记员准确、迅速、记录庭审笔录的能力,更加重视培养书记员的调解案件、调处纠纷的能力。对案情简单、事实清楚的民商事案件,交由书记员进行诉前调处,法官严格把关,既提升了工作效率,又优化了人力资源。同时,本院从70名陪审员中选出有能力、有素质、有热情,在本地有威望的8名陪审员在法庭从事审判工作,并根据所在基层纠纷的特点,对陪审员进行有针对性的业务培训,使陪审员不用到法庭,在其所在的村、屯里调处纠纷,使矛盾及时化解,不出村屯。

       四是把创新服务模式放在提升为民司法能力的重要位置上。法庭结合自身特点和基层审判工作实际,启动了 “一车多能、一人多责”的服务模式。下乡审案,巡回审判车成为“车载法庭”;说服教育、法治宣传,巡回审判车成为“流动课堂”;接待来访人员和与村干部村民谈话谈心,巡回审判车成为“移动接待室”;诉前调处纠纷,巡回审判车成为“矛盾化解屋”;同时还扩展法庭干警职能,司机负责开车,并担任送达人员,法警负责安检,并担任接待人员,书记员负责立案,并担任调处人员,法官负责审案,并担任“讲师”、心理疏导员,充分发挥了干警职能,使巡回审判工作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受益一群的效果。

       五是把文化建设放在促进审判工作的重要位置上。法庭建立了文化长廊,展览法官下乡为民司法的图片,使当事人通过图片对法院、法官的工作有了深入的了解,同时本院还专门为当事人建立了休息室,在其内不仅放置了笔、纸、小药箱、饮水机等便民设施,还挂置了24孝图、家和万事兴等具有教育意义的书画,使赡养、婚姻家庭、继承纠纷案件的当事人在未经法官调解前内心受到感化、醒悟,自动撤诉或自动履行。充分发挥文化引领促审判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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