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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棱市法院推行“342”多元化的廉政制度 切实转变廉政作风

  发布时间:2014-09-19 07:18:14


   为了提升司法公信力,穆棱市法院推行多元化的廉政制度,切实转变廉政作风。

   一是推行“三卡”警示制度。推行廉政监督卡制度,由立案庭、巡回审判庭、基层法庭向当事人、诉讼代理人、人民群众发放廉政监督卡。“廉政监督卡”的正面印有中央“六条禁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五个严禁”的规定,背面印有监督举报方式包括邮箱、联系方式等,加大了当事人对办案法官在立案、审判、调解、执行等每一个诉讼程序上的监督力度,增加了审判流程的透明度,实现了“三大平台”的最大化公开,提升了司法公信力;推行廉政学习卡制度,纪检监察室向全院干警发放廉政学习卡,负责定期检查各部门廉政学习情况,并更新学习内容。廉政学习卡正面印有法院院训“清廉、为民、厚德、务实”,背面印有学习小组、学习网址、学习内容、学时课时等,促进干警系统地进行廉政知识学习,增强全院干警的廉洁意识;推行廉政警示卡制度。廉政警示卡由政工科向本院领导干部和一线法官发放。廉政警示卡的正面印有反面案例,背面主要是粘贴法官被群众投诉的内容,时时刻刻敲响廉政警钟,增强领导干部和一线法官忧患意识。

   二是推行“四员”常态化监督制度。推行廉政专员监督庭审开庭制度。廉政专员由本院纪检人员、退休老干部、市纪检委退休人员担任,专门监督本院业务部门庭审开庭,包括监督法官开庭是否准时、程序是否合法、诉讼权利是否保护等;推行廉政监督员制度。本院向社会公开招聘廉政监督员,经过审查,选任了25名群众作为廉政监督员。本院自觉接受廉政监督员对本院廉政作风、审判作风、纪律作风的监督,认真听取廉政监督员对本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推行人民陪审员“三参”机制。本院按要求增选70名人民陪审员,并建立参审、参调、参执的“三参”一体化机制,使人民陪审员真正的参与到审判、评议、执行等工作中,起到监督司法的作用。推行旁听人员评价法官审案满意度制度。除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外,准许群众入院旁听庭审开庭,允许旁听人员在庭后表达意见,并请旁听人员对法官开庭审理案件的满意度作出评价。从四月份推行此项制度以来,共收到群众填写的“满意表”132份,其中,满意度为良好的127份,为一般的5份,涉及到评价的法官23人次。

   三是推行院长“带头负责”制度。推行院长廉政作风建设负责制度。院长与各副院长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并根据不同时期上级对廉政作风建设提出的新的要求,适当更新、增加、删减廉政责任状的内容。各副院长对主管部门廉政作风建设负责,并将主管部门落实责任状内容的情况和主管部门廉政作风转变情况形成书面报告,存档备案,作为发生问题时承担责任的依据;推行院长值班制度。本院在门口醒目处向群众公示值班院长的姓名和电话号码,便于来访群众联系。院长为院长值班制度的总带班,不定期的巡查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并现场指出各部门出现的问题和应该注意的问题,同时,对各位副院长值班接待群众及带班检查情况进行督查;副院长按月轮流值班,接待来访、投诉群众,解决和催办群众反映的问题,并组织纪检监察室、政工科、办公室对案件审理、安全检查、车辆使用、着装整齐,迟到早退等日常工作进行随机检查,每周至少检查一次,每月通报一次,整改到问题解决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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