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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陵市法院突出“四个字”强化四项警务工作

  发布时间:2014-10-23 08:49:51


   为了使警务工作真正的服务于审判工作,穆棱市法院突出 “细”、“勤”、“快”、“严”,强化安检、值庭、押解、看管等四项工作。

   一是安检工作突出“细”。安检人员对入院的每一位群众及其携带的每一件物品都要进行安检,对其进行安检时的每一个不合理的动作都要引起重视,进出检查。需要搜身时要耐心地进行解释。1月-10月检查出汽油一矿泉水瓶,名片刀一把;

   二是值庭工作突出“勤”。值庭法警要做好法官、检察官、律师、被告人之间证据传递工作及处理法庭内的临时发生的情况,使庭审工作顺利进行;

    三是押解工作突出“快”。法警将被告人从看守所押出到押回的整个过程和每一个环节都要做到快,并快速处置应对突发事件;

   四是看管工作突出“严”。在庭审前、庭室时、庭审后等将被告人押回看守所前的每一个阶段对被告人的看管不少于2名法警,如客观原因,需要暂时离开时,必须及时报告,等待安排,接替的法警人员未到前,不得擅自离开被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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