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的权力来源于人民,法官的权力用于人民,法官权力系于人民,权力本身不仅与人民的权益相关联,同时还与法院的公信力相关联。在为民司法中提升法院公信力应当是法官职业生涯中加以学习的重要课题。
在为民司法中提升法院公信力,要力求“实”。法官对当事人真实,当事人才会卸下防备对你真实。法官对当事人说一办二,当事人会认为法官说了不算,对你产生不信任感,直接影响到法院的公信力。
在为民司法中提升法院公信力,要突出“情”。 情能感人、情能留人。作为一名法官也是百姓中的一员,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或案件结束后,为百姓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例如:法官去慰问生活困难的当事人,去看望病重的当事人家属,下乡帮当事人收秋菜等等事情,能够增加百姓与法官的情意,更能增加百姓对法官工作的理解与信任。
在为民司法中提升法院公信力,要体现“质”。审判质量是法院工作的生命线。提高审判质量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法官不仅要理论精通,而且要业务精通,要把当事人的涉法案件查清、讲清、理清,使当事人相信我们能够把案件审请。在审判实践中提升法院的公信力。
在为民司法中提升法院公信力,要善于学。学习业务知识,学习其他法官身上的优点。学习不仅能够提高我们的业务水平,而且能提高自身的修养,更能够提高为人处事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