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纠纷案件主要是指自然人与银行或金融机构之间因贷款所产生的纠纷案件。从穆棱市法院2009年-2011年三年贷款纠纷案件上看, 2009年,借款纠纷案件235件,其中贷款纠纷案件86件,占借款纠纷案件36.60%,2010年,借款纠纷案件120件,其中贷款纠纷案件30件,占借款纠纷案件25%,2011年借款纠纷案件176件,其中贷款纠纷案件78件,占借款纠纷案件的38.63%。三年来贷款纠纷案件所占借款纠纷案件的比例呈上升趋势。由于部分贷款纠纷案件借款人下落不明或者联保人无偿还能力,导致银行呆账死账增多,国家资产流失。本院对此进行了专题调研分析,分析原因,提出建议。
原因
一、当事人盲目贷款、攀比贷款的现象出现。
从本院的贷款纠纷案件上看,有的借款人看到其他人买轿车、吉普,自己也想开,但是没钱,只好向银行贷款,还有的借款人为了给自己的儿子结婚买房子、给女方彩礼钱向银行借款,甚至有的当事人向银行贷款后,又将该款借给其他人,已收取利息谋取利益,但是,有的借款人没有固定收入,缺乏资金来源,还款期限到了,没钱还贷款。
二、当事人缺乏法制观念,对联保的后果认识不足。
银行为增加借款人的信用额度,通常采用联保的形式发放贷款。在审判实践当中,有的当事人出于面子参加联保,有的当事人出于借款人是本村的村长,没办法拒绝,只好参加联保,但是,当事人缺乏法制观念,对联保的后果认识不清,导致其作为贷款纠纷案件的被告,承担还款义务。例如:有的当人在地里干农活,亲戚过来让其参加联保,向银行贷款,由于是亲戚,不好意思不帮忙,只好把身份证借给亲戚,手续快办完时,骑着摩托车到银行签字,有的甚至连内容都不看,贷款多钱都不知道,当纠纷产生时,以“我没有用款,只是帮忙贷款而以”为由,拒绝承担法律责任。
三、部分信贷员责任心不强。银行每年给信贷员下达工作任务,并将其纳入到年终考核,完成或者超额完成工作任务的信贷员,在季度考核或年度考核中,会获得一定比例的奖金,所以有的信贷员,在发放贷款时,信贷员对借款人及联保人不进行信用评估,只要联保的人数到了,不管信用额度达不达标,一律发放贷款,还款期限到了,联保人缺乏还款能力,导致贷款收不上来。
四、最深层次的原因是银行或金融机构贷款审批不严。
部分银行发放贷款的工作程序是联保人在联保协议书上签字,并与信贷员合影,信贷员将这些材料报送到银行的主管领导,主管领导又将这些材料报送到上级主管部门,很少有领导走访联保人,审查其是否有还款能力,联保协议书上的签字是否是其本人签字、是否是自己真实的意思表示等等,就是由于部分银行或金融机构贷款审批不严、监管不严,导致贷款纠纷案件的增多。例如:有的贷款纠纷案件,联保人提出不是本人签字,而银行以联保人与信贷员合影为依据,证明借款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最终由于证据不足,导致败诉。
建议
1.进行座谈交流,引导正确的贷款观念。
由于本地区银行一般是在过完年的一个月之后发放贷款,所以建议本院根据每年的具体情况与各个区域分管的负责人进行座谈交流,向其讲解有关联保的法律常识、联保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及贷款理念,将重点的法条进行注释,制作成小册子发放给负责人,由负责人传达、转交给各区域的群众。事后,定期与各区负责人联系,了解其传达的情况,做好后续工作,以达到预期效果。
2 .本院向银行下发司法建议。
本院向银行下发司法建议,建议其加大监管力度,严格审批手续,完善信用评估机制。银行在发放贷款时,要严格审查:借款的用途、真正的借款人是谁,联保人是否有偿还能力 ,联保协议上的签字是否真实、有效,是否是联保人真真实的意思表示;发放贷款后,也要定期对联保人进行信用评估,编制资产信息变动表,以时刻掌握联保人的资产情况,做好预防工作。另外,建议银行转变工作理念,加强对信贷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增强信贷员的责任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