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犯罪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话题之一。从穆棱市法院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上看,2009年9名,财产性犯罪6名,暴力性犯罪7名;2010年13名,财产性犯罪7名、暴力性犯罪7名;2011年11名,财产性犯罪6名,暴力性犯罪8名,犯罪类型主要有:盗窃罪、抢劫罪、聚众斗殴罪、强奸罪,犯罪特点:大多是群体性犯罪。未成年人犯罪后重复性犯罪的可能性大、回归社会的难度大,已经引起国家和社会的重视和关注。本院对此进行了专题调研分析,分析原因,提出建议。
原因
一、家庭的不完整性是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原因之一。不完整性家庭主要包括:父母离异家庭和父母在外地打工的家庭。未成年人处于思想转化时期,心里的承受程度相对于成年人来说比较弱,加之父母不在身边对其行为进行管教和约束,容易走上犯罪的道路,例如:09年的一起盗劫罪案件,4名未成年犯,全部是离异家庭的孩子。
二、学校的教育观念转变还不彻底是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原因之一。大多数学校还停留在只关注学生的分数,很少注重学生的道德指数。有的学校把学生分成若干等次,好班、中等班、差生班,使得其心理产生偏差,还有的为了提高升学率,劝差生退学,使其过早的接触社会,加之对社会的认知和分辨程度有限,接触到不法分子,产生了在“家庭得不到的、在学校得不到的”,通过暴力活动,在社会上去获得的思想,使其逐步走上了犯罪道路。
三、社会对未成年人犯罪的敏感度增强是未成年人重复犯罪的主要原因之一。出于对未成年犯的保护,给与未成年犯再一次重新回归社会的机会,法官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判处未成年人缓刑或者免除刑事处罚,但是社会对未成年人回归社会的保护体系还不完善,仍然存在对未成年犯的歧视,使其在社会上很难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最终还是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四、缺乏法制教育是未成年犯犯罪的主要原因之一。在对未成年犯的调查中,绝大多数在犯罪时不知道或不考虑违法犯罪行为的后果和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甚至有的不知道自己的行为是犯罪行为,直到法庭宣判时才知道自己犯罪了。在不懂法律时,未成年人更多的是出于哥们义气和一时的激动,实施了违法行为,走上了犯罪道路。
做法
一、走进学校和家庭进行调研。本院走进学校开展普法活动,一方面,在活动中了解学生的家庭、学习、生活情况,并与老师一同前往容易产生心理偏激的学生的家庭,向其和父母宣传法律,进行法制教育,同时做好学生的心理辅导工作;另一方面,学校将学生的心理和行为上的变化,及时反映到法院,由法院配合好学校做好后续监督、预防和教育工作。
二、完善社会援助机制,做好未成年人重新回归社会的后续工作。一方面,加强与未成年犯劳教所的沟通协调,在保证未成年人生命健康安全的前提下,开展未成年人“学习手艺”课程,促进未成年犯真正掌握生活技能;另一方面,建议工商、税务等部门能够在法律允许的前提下,给与自主创业的未成年人优惠政策,鼓励他们自力更生,艰苦创业;另外,法院与社会保障部门、服务部门相互配合,走进企业、工程队,充分尊重他们的意见,向其推荐已经悔改、掌握技能的未成年人,希望他们能够抛开偏见,给未成年犯重新回归社会的机会。
三、开展送法进乡活动。本院牢牢抓住“基层党政机关是法院宣传法律的生命线”这一理念,定期下乡下村下屯宣传法律,并将法律书籍送到基层党政机关和村委会,并由法官和基层人民调解员开展法律培训班,讲解法律课程,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