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棱市法院执行局局长刘兴利被评为全省法院系统优秀党员
作者:刘佳南 发布时间:2012-07-18 16:01:43
六月二十八日,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表彰全省法院系统优秀党员,其中,穆棱市法院刘兴利被授予全省法院系统优秀党员干警称号。
刘兴利:穆棱市法院执行局局长,2012年任本院第一党支部书记,并在本年荣获牡丹江市“全市政法系统十佳政法干警称号”。他强调,会认真学习其他优秀党员的先进事迹,围绕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学先进、赶先进、争优秀、比贡献,在工作岗位上取得新的更大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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