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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棱市法院“三个注重” 强化人民陪审员司法能力

  发布时间:2015-03-16 07:29:03


    为了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司法能动作用,穆棱市法院认真总结2014年人民陪审员的参审、参调、参执、参宣等参与司法工作的情况,并与人民陪审员进行座谈交流,听取人民陪审员对本院审判工作的建议,以“三个注重”加强人民陪审员工作。

    一是注重“均衡陪审”。本院将人民陪审员的职能、专业、培训效果、特点与驾驭庭审的能力和案件类型相挂钩,采取“分类随机抽取”的方法,选定人民陪审员参审参执,同时,强化人民陪审员依法履职能力,为人民陪审员制定了专门的工作流程,使每一位人民陪审员参与到立审执整个审判流程当中,确保人民陪审员“送达过、出庭过、执行过、宣传过、监督过”,达到“均衡陪审”的效果。

    二是注重人性化管理。本院除了在社区法官工作室、便民诉讼服务站为人民陪审员设置了工作室,还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了人民陪审员办公室,配备了简单的办公用品、办公设备、法律书籍,“专室专用”,专供人民陪审员办公使用,为陪审员营造了良好的工作氛围。同时,规定人民陪审员每陪审一件案件,发放50元补助费,并为其提供免费的工作餐。

    三是注重能动司法。本院与人民陪审员及其所在单位达成共识,由人民陪审员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活动,走进人民陪审员所在单位进行普法宣传,除宣讲外的每一个环节都由陪审员负责。宣讲主题和宣讲内容由陪审员与所在单位领导协调,根据所在单位的司法需求加以确定,大大激发了人民陪审员的工作热情,发挥了人民陪审员的司法能动作用。2014年,法院开展法制进社区、校园、乡村活动共12次,其中有4次是由人民陪审员自发自觉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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