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棱市法院从“三评查”活动开始至今,共评查案件121件,6月份评查82起案件,其中,刑事案件18件,行政案件7件,民事案件29件,民商事案件20件,审监庭再审案件8件。重点评查案件为:发回重审案件18件,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1件,检察机关抗诉案件7件;7月份评查了6起案件,其中,刑事案件1件,行政案件1件,民商事案件4件。无重点评查案件;8月份评查了5起案件,其中刑事案件1件,民商事案件4件。无重点评查案件;9月份评查了16起案件,评查率达到10%,其中,评查刑事案件3件,民商事案件13件,无重点评查案件; 10月份共评查了12起案件,评查率达到13%以上,其中,评查刑事案件3件,民商事案件9件。全院法官和书记员接受评查。在评查中,本院严格依照《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三评查”活动实施意见》和《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三评查”活动的实施意见》规定的要求和标准,并结合本院的实际情况,采取四项措施,开展“三评查”活动,实现了本院的“三无”目标,即裁判文书质量无问题、庭审开庭程序无漏洞、合议庭笔录无瑕疵。
一、以“三监督”实现程序上的公平正义。1是旁听人员监督庭审开庭。本院在各审判庭挂置意见薄和设置意见箱。旁听人员可以将自己认为庭审中存在的问题写在意见薄上,投入到意见箱里,进行民主监督;2是市人大、政协委员监督庭审开庭。本院聘请市人大和政协委员监督庭审开庭,实行权力机关监督,其中,市人大监督庭审开庭6次、市政协监督庭审开庭8次;3是院党组领导进行监督。院长和主管业务的副院长及其他院党组领导抽查庭审开庭,实行内部监督,评查法官25位、书记员7位。
二、以“三负责”提升裁判文书质量。1是办案法官负自查责任。法官对裁判文书质量存在的瑕疵负自查责任;2是审监庭负审查责任。审监庭对裁判文书的制作是否符合省高院《裁判文书试行》和中院考核的标准负审查和提出整改意见的责任;3是主管业务的副院长负审核的责任。主管副院长对裁判文书的公开负总责。
三、以“三提升”保持合议庭笔录的完整性。1是提升合议庭当庭准确核对笔录的能力。庭审结束后,合议庭要认真核对庭审笔录,尤其要严格核实笔录上记载双方的争议焦点和事实辩论部分与当事人陈述的是否一致;2是提升法官总结、归纳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的能力;3是提升书记员迅速、正确、完整记录庭审笔录的能力。
四、以“三考查”,促进法官、书记员、司法警察业务能力的提升。1是考查法官业务知识的更新情况,以促进法官庭审驾驭能力的提升;2是考查书记员庭审规则的掌握情况,以促进书记员迅速、准确记录庭审笔录能力的提升;3是考查司法警察业务的运用情况,以促进法警在押解、值庭过程中处置突发事件能力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