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文化决定着法院整体的价值取向,影响着法院整体的向心力。穆棱市法院紧紧围绕着“文化兴院”的主题,开展各种形式的文化活动,推进法院文化建设。本年度,主动走出去宣传法院文化46次,其中,走进党政机关宣传法院文化8次、走进社区宣传法院文化5次、下乡宣传法院文化22次、进企业宣传法院文化7次、进事业单位宣传法院文化1次、进部队宣传法院文化3次;吸引社会各界主动走进来了解法院文化15次,其中市人大、政协、政法委等党政机关走进法院,了解法院文化7次,部队了解法院文化2次(以法律大讲堂的形式),检察院、公安等部门了解法院文化3次、上级法院考察本院文化建设3次。以上的数据表明,本院在文化建设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也要清醒地看到文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一、法院文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本土文化渐渐被丢失。法院文化建设中,大多是现代文化,彰显亮丽、松弛的文化气息,缺少具有本土特色的区域文化、人文文化,彰显质朴、严谨的文化气息。本土文化是文化建设的根基,没了根基,法院文化建设势必会出现“费力气、不持久”的现象。
(二)是创新意识不够强。法院文化建设中,大多是模板文化,走出去按部就班地宣传法院文化,缺少具有别具一格的自身文化,吸引社会各界主动走进来了解法院文化。独特的自身文化是文化建设的方向。没了方向,法院文化建设势必会出现 “花功夫、绕弯路”的现象。
(三)是文化形式较为单一。法院文化建设中,大多是物质文化建设,从完善物质配备上下功夫,提升文化的外在魅力。缺少制度文化建设、人文文化建设、历史文化建设、精神文化建设,从思想上陶冶人的情操。精神文化是文化建设的核心动力,没了核心,法院文化建设势必会出现 “表面化、形式化”的现象。
(四)是考核机制尚不健全。年终考核时,大多是对法官各项业务包括审判、调解、裁判文书质量、廉政等进行综合考核,没有将文化建设纳入到考核中,导致部分法官对自己没有一个准确的定位、对文化建设没有一个明确的认识。健全的机制是文化建设的保障,没了保障,法院文化建设势必会出现“主动少、被动多”的现象。
二、解决问题的建议
(一)、注重“三个融入”。1是挖掘本土文化的内涵,将本土文化所特有的质朴、严谨的文化气息融入到本院的审判文化、廉政文化等文化形式当中,凸显本土特色文化的底蕴。2是吸取外来文化的精华,将“外来”文化,包括企业、事业、学校、社区、农村等社会主体的文化融入到法院文化建设当中,凸显文化兴院的功能;3是拓展文化发展形式,将全体干警的工作任务、日常生活融入到法院文化建设当中,凸显法院自身文化的张力。为社会公众更好的、更加深入的了解、理解法院文化增加一个重重的砝码
(二)、创新“三个结合”的法院文化形式。1是上层建筑与法院文化相结合,即政治文化、经济文化与法院文化相结合;2是“主导文化”相结合,即精神文化建设、物质文化建设、制度文化建设、人文文化建设、历史文化建设相结合;3是法院自身文化相结合,即审判文化、服务文化、科技文化、廉政文化等文化形式相结合。
(三)、搭建文化建设的“三平台”。1是搭建文化对接平台。通过此平台,向社会公众介绍法院文化,同时,听取社会公众对法院文化建设的意见,目前接受建议72条;二是搭建文化信息更新平台;通过此平台,定期向外界更新本院的文化信息,做到每年一个大目标、每季度一个大主题、每个月一次大创新。目前更新法院文化信息25条;三是搭建文化宣传平台。本院定期通过电视、杂志、网络宣传法院文化,扩充法院文化受众面。目前通过此平台宣传廉政文化5次,审判文化3次、人文文化9次、科技文化3次。
(四)是建立“三个机制”。一是建立文化建设考核机制。本院将文化建设纳入到年度考核当中,并制定考核标准,对法官在法院文化建设当中完成任务的情况进行考核;二是建立文化建设奖惩机制。在年度考核时,对在法院文化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法官,给予一定的奖励。对属于本部门职能范围内或者党组决定由该部门完成的文化建设方面的工作,由于部门自身原因没有完成的,给予一定的惩罚;三是建立文化建设预警机制。预警机制功能是对伪文化进行排斥,净化法院文化建设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