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建设,从根源上预防和治理腐败问题,本院以创新管理模式、狠抓排查工作、健全防控制度为抓手,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一是狠抓管理,提升业务管理水平。本院创新管理机制,实行“领导管”、“管领导”的工作模式。1、“领导管”。执行款项在2万元以上的,必须经院长核查、签字后,才准许将银行账户上的执行款取出,送交当事人;诉讼标的额为2万元以上的案件,必须将开庭的时间、开庭的情况向主管领导汇报,主管领导随时抽查庭审开庭;解除划拨、扣押款项在2万元以上的,必须经主管领导核实、签字后,才可以到被扣押地解除。两个派出法庭由庭长进行核实,事后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相关情况;资金使用额度、使用用途,由主管领导审批。2、“管领导”。党支部会议、院党组领导会议、中层干部会议,有权对本院“三重一大” 的宜事决策,即 重大事项决策、重大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提出异议,并交由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指挥中心进行审查,作出最终决定。进一步防止领导权滥用。
二是制作“一书、二图、五个表”,提升查找廉政风险点的效力。1、制定《权责说明书》、《审判工作流程图》、《权力运行流程图》,认真分析各种职权与廉政风险的联系点,排查“三重一大”宜事决策风险、岗位权责风险、业务流程风险、规章制度风险,共查找出涉及廉政风险点的职权有23种,其中,审判权和执行权位于前列。2、制定《职能部门廉政风险点排查表》、《个人岗位廉政风险登记表》、《案件风险预测表》、《法官廉政风险测评表》、《大额资金使用明细表》,并按照风险发生效率、社会影响程度、形成的原因进行评估,将风险划分为高、中、低三个等级。每次排查不仅对法官个人进行排查,还对大额资金的使用和重大案件进行风险排查,共查出廉政风险92处,其中涉及法官和案件的廉政风险89处、涉及大额资金使用的廉政风险3处,属于高级风险16处、中级风险48处、低级风险28处,并制定“一对一”的防控措施。另外,本院组织基层党政机关及社会公众进行排查,走进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部队、社区、农村发放《法官廉政风险测评表》,共发放180份,收上来176份,查找廉政风险点65处,其中,土地使用权纠纷案件(包括拆迁纠纷)居于首位。
三是健全规章制度,提升监督的约束力。1、制定五个规章,规范干警行为。本院制定《穆棱市法院关于五个严禁的规定》、《穆棱市法院关于从严查处法院工作人员九种违纪违法行为的规定》、《穆棱市法院关于工作人员非因履行职责过问案件登记报告制度的规定》、《穆棱市人民法院关于在审判工作中防止法院内部人员干扰办案的若干规定》、《审判人员工作规则》,并下发到各个庭室,作为全体干警的行为准则。2、健全五项制度,约束干警行为。本院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度、廉政风险汇报制度、廉政风险管理人制度、政财权运行公开制度、案件质量评查通报制度。本院将案件排期情况、政务情况、办案人员工作动态通过电子显示屏和网络进行公开;财务室将每笔资金使用情况编成明细表,并记录在财务账本内,于每个月底向市财务局汇报;主管院长、审监庭庭长、业务庭庭长对各业务庭审理的案件进行评查,并将评查情况以文件形式在全院进行通报,目前,4个月,评查案件121件,全院法官和书记员接受评查;本院建立廉政风险管理人制度,将排查到的廉政风险落实到具体负责人进行管理,出现廉政风险时,追究主管副院长和负责人管理不力的责任。
四是健全预测机制,提升化解廉政风险的能力。本院建立事前实时监控机制、事中即时预警机制、事后及时处置机制。本院设立市人大、市政协委员、院党组领导为组长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指挥中心,下设监控小组、预警小组、处置突发事件小组。监控小组对排查出的廉政风险进行防控,将防控情况和风险转换情况向指挥中心汇报和纪检监察室反映,并由纪检监察室向全院干警发出一份廉政风险提醒通知书和廉政风险预测告知书,强化干警风险防控意识;处置小组由本院新闻发布人和中层干部组成,对突发事件进行逐级汇报和及时、合理的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