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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事 起 诉 状(离婚案件专用)

发布时间:2015-11-18 18:27:08


 

原告X,居民身份证号码231023XXXXXXXXXXXX,男,XXXXXXXX日出生,汉族,无固定职业(或XXXXXX村村民),住所地穆棱市八面通镇红旗委1(XXXXXX)联系电话133XXXXXXXX

被告刘X居民身份证号码231023XXXXXXXXXXXX,女,XXXXXXXX日出生,汉族,无固定职业(或XX单位职员,或XXXXXX村村民),住所地穆棱市八面通镇红旗委(XXXXXX)。联系电话130XXXXXXXX

诉 讼 请 求

一、要求原告与被告离婚;

二、要求将婚生长女张XXXX日出生)由原告抚养,被告负担子女抚养费;

三、分劈夫妻共同财产坐落于穆棱市八面通镇XX委的面积为XX平方米的商服房屋一幢、XX牌彩电一台、XX牌电脑一台、XX牌摩托车一辆;

四、共同债务XXXX元共同分担;

五、诉讼费由原、被告共同负担。

事实 理 由

原、被告于2001年在穆棱市民政局登记结婚,并生育长女张XXXX日出生)。婚后双方感情一般,经常因家庭琐事发生口角,导致双方感情破裂。故诉至法院,要求与被告解除婚姻关系。

起诉人:                

                           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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