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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转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法治•法院•法官〉全国法院情景书画摄影展征稿启事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3-15 14:28:06


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转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法治•法院•法官〉全国法院情景书画摄影展征稿启事的通知》的通知

各基层法院、中院各部门:

    最高法院将于2011年5月在中国国家博物馆举办以《法治•法院•法官》为主题的全国法院情景书画摄影展,现将征稿《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为认真落实好最高法院《通知》精神,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作品要突出《法治•法院•法官》主题,要充分反映当代人民法官的工作业绩和精神风貌,要尽力表现地域特色,将人、景、物有机的结合,将思想性和艺术性融为一体,充分展现祖国北疆的独特文化。

    二、报送作品规格要严格按照最高法院《通知》要求进行制作,不得擅自改动制作标准。报送作品要保证质量。

    三、作者要认真填写《作者登记表》;表中要注明作者姓名、单位、作品名称、作品性质、联系方式。

    要求作品于3月15日前报送至中院宣传科。经省法院筛选后报送至最高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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