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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争创文明单位为载体 提高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能力

——穆棱市人民法院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工作情况汇报

发布时间:2012-12-14 09:16:53


各位领导:

现将我院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穆棱市人民法院现有在编干警61人,其中在岗干警53人,离岗休养8人。副处级领导干部2人,正科级干部10人,副科级干部15人,一般干部26人。在岗干警全部为本科以上学历,占全院干警总数100%。内设15个庭科室、2个派出法庭,肩负辖区6187平方公里、30余万人口的各类一审案件审判、执行工作任务,年均受案1600余件。我院现成立党总支,下设机关、民商、老干部三个党支部,共有在职党员31人,离退休党员21人。

我院始终坚持把创建文明单位工作做为推进各项工作的有效载体,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文明办、市委政法委的大力支持、指导和帮助下,紧紧围绕市委追赶型跨越式发展的战略布署,坚持科学发展观和公正效率主题,牢牢把握标准化建设目标,齐心协力,奋发向上,积极开展文明单位创建工作, 为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经济发展,提供了有效的司法保障。截止到二O一二年十月,全院共收案788件,结案704件,结案率88.7%。在两级法院目标考评中连续三年名列前茅,全院共有5个集体、12名个人评为省市级先进或记功。依法治市、廉政建设、信访工作、帮扶解困、计划生育、党团工作等也先后受到省、市有关部门的表彰。

一、准确定位,深刻把握人民法院文明建设的科学内涵和重要意义。

文明是人类社会的进步状态。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是把政治文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三个文明”建设工作落实到基层的有效载体。人民法院作为国家独立的司法机关,其文明单位创建具有更加深刻的科学内涵和深远的意义。

1、人民法院文明建设的独特内涵。人民法院文明建设具有与其他单位创建不同的精神内涵,即司法文明,它是政治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体现着司法工作前进的方向,集中反映了司法活动的整体发展水平。对人民法院来讲,司法文明是实现法院本质的必然要求,是司法公正的外在表现,并呈现其特有的属性:如行业特色明显、社会影响广泛、与审判工作关系密切等。人民法院文明建设的重点主要体现为:一是公正司法。在确保司法公正的前提下,实现司法审判的高效率,是人民法院保持公正性、权威性和公信力的根本体现和根本要求。二是文明司法。政法机关是专政机关,也是服务机关,既要一丝不苟、认认真真地执法,又要热情周到地为群众提供服务。公正执法是人民法院精神文明建设的核心内容,文明司法是人民法院精神文明建设的最直观的表现,二者的协调统一,共同构成人民法院精神文明建设的整体。

2、人民法院文明建设的重大意义。一是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全面提高法官思想政治素质的需要。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当前我们全面开展群众广泛参与的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就是一个很好的载体。二是构建先进法院文化的需要。这是加强人民法院精神文明建设的客观要求。只有构建先进的法院文化,提高法官的内在文化素质,培养公正之心,才能使法官自觉规范自己的行为,自觉为各项改革和经济建设服务,为依法惩罚犯罪、维护国家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而尽职尽责。三是加强和改进审判作风,树立人民法院良好社会形象的需要。我们严格按照“正、诚、实、严”的四字要求,加强作风建设。“正”就是要做到司法公正,作风正派,一身正气,以正服人;“诚”就是要求对人诚实,办事诚信,做人诚朴,做到言必行,行必果,给人民群众以可信任感,从而提高人民法院的司法公信力;“实”就是要求做一切事情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求真务实,脚踏实地,反对华而不实,心浮气燥;“严”就是要奖勤罚懒、奖罚分明,治院从严,治警从严。四是法院工作不断争先创优,推进法院各项工作健康有序发展的需要。有目标才有压力,有压力才有动力,没有争先的意识,只能是倒退。因此,我们严格按照上级有关创建文明单位的评比标准,逐条分析,研究落实措施分解创建任务,要保证做到单位有目标,部门有任务,人人负责任,使创建工作做到经常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二、创新载体,积极营造人民法院创建活动的良好氛围。

针对以往创建活动中存在的“多头管、分头管、单打独斗”式的载体混乱、职能分散、权责不明、监控不力的实际,我们在调研和试点基础上,提出了构建以规范化为基础,以标准化为手段,以信息化为支撑,以职责和岗位考核为动力,以实现最佳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相统一为目标的、符合审判实际的具备现代化管理要素的标准化管理新机制,并制定了《标准化管理规则》,涉及5个单项30余条,囊括了法院工作的方方面面,既有部门标准,又有岗位标准;既有实体标准,又有程序标准;既有整体标准,又有单项标准;做到了有岗位就有职责,有职责就有工作标准,有工作标准就有效绩评价,有效绩评价就有利益跟踪。我们以标准化建设为载体,推动法院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不断向纵深发展。

1、抓班子创建,建设讲政治重大局、团结负责的领导班子。

党组班子是法院建设的核心和灵魂,是法院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核心,是全体干警的主心骨和带头人。在文明创建活动中,我们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的文明创建领导小组,严格坚持民主集中制,统一思想,分工负责,确保了班子成员的工作重心都围绕党组年度中心工作展开,工作思路更加清晰,思想作风更加团结,争先意识更加坚定,提高了集体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在年度测评中,班子的优秀率始终在98%以上。 

-- 讲政治,加强学习提素养。完善了班子成员政治理论学习制度,成立了党组成员理论学习中心组,实行了政治理论专题辅导制度,并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指导实际,无论工作多忙,领导班子每周都要集中开会,认真研究上级下发的文件、工作要求,抓好部署和落实,使班子成员紧跟形势的发展,始终与上级的要求保持高度一致。

--讲效果,结合实际抓落实。建立了“领导干部调查研究工作制度”,班子成员每年都要就全局或主管战线工作上存在的重大问题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并形成有问题、有分析、有对策的调查报告供党组决策参考;建立了“重点工作立项制度”和“重大决策落实的报告、督查制度”,党组成员作为重点立项工作的责任领导,人人都有立项推进任务和责任,督查办对没有按党组要求认真落实的,下发“督办令”,定期整改完成,形成了有抓手、有人抓、有责任、有督查的工作落实机制。

--讲团结,思想共通谋合力。班子的政治生活活跃,经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召开的民主生活会多次受到上级有关部门的好评。在每年的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上,一把手以身作则,带头讲真话、讲实话、讲心里话,班子成员敢于袒露自己的思想,敢于深刻剖析自身存在的问题,同时比较准确地指出了他人的缺点及不足,问题找的准,措施定的实,思想交流到位,改进方向明确,切实增进了班子的凝聚力和整体合力。 

2、抓队伍创建,树立讲学习高素养、勤政廉政的法官形象。

法院的各项工作都要围绕人来展开,工作实绩的好坏,人是最积极、最活跃、最重要的因素。实现司法公正,弘扬司法文明,关键在于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警队伍。因此,我院党组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把切实加强法院队伍建设,尤其是干警的思想政治教育,提高干部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作为法院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常抓不懈。

--专项教育强思想。院党组把思想政治工作摆上日程。坚持经常性的思想教育不能丢,不间断的政治学习不能丢,队伍建设好的做法不能丢的思路,深入开展了宗旨教育、廉洁勤政教育、纪律作风教育和法官职业道德教育;落实了领导和部门抓思想政治工作的责任制,形成党组统一领导,党总支分工负责和各部门相互配合的工作格局;制定了《干警八小时业外工作纪律》、《警示诫免谈话通报制度》等规定,在媒体上公布了我院的举报电话,举办了廉政文化作品展,观看了省委警示教育巡回展,用有形的载体把无形的教育有形化,把阶段性教育经常化,使广大法官的政治意识、法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廉政意识普遍增强,增进了队伍的凝聚力和整体合力。

-- 动态管理重实绩。加强和完善了对中层正职和法职人员的考核评价标准,侧重评价干部的司法能力、司法水平,加强对干部培养、选拔、使用力度。注重绩效考评结果,侧重考评干警的德、能、勤、绩、廉,形成了干警只要能够做到公正司法、一心为民、全身心维护法律权威,就能被组织关注和重用的正确用人导向。

-- 业务培训提水平。围绕“重点抓续职,努力塑精英”的新的培训工作理念,以培养高学历、精英型人才为重点,以岗位培训、岗位竞赛、岗位考试为基本点,以推进学位攻读、组织司法考试为增长点,形成了有长期规划、有短期安排,突出提高司法实践能力的业务学习新机制。共培训110余人次,并为干警报销学费四万余元,目前,全院具有本科学历的干警占到干警总数的100%。连续三年在全市法院集中开展了以岗位职能达标为主要内容的驾驭庭审能力竞赛、裁判文书制作竞赛、书记员岗位职能竞赛、法官办案能手竞赛中位居前列。

-- 典型引路树形象。院党组深刻认识到,抓队伍不抓典型不行,不抓正面典型不行,不抓身边的正面典型不行。为此,通过开展“三优”评选活动,培养并树立了杜蕴青等一批全省优秀法官代表。

3、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努力为穆棱建设做贡献。

审判工作是法院的中心工作,也是为市委工作大局服务的主要途径。我们以 弘扬“激情、敢为、坚韧、包容”的穆棱精神、创建“三优文明城”、开展“四走进”活动为契机,紧紧围绕穆棱市委构建“民心工程”部署,不断创新活动载体,全力打造创建工作亮点,促进各项工作的蓬勃发展。尤其是广泛深入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建立了对群众开放的乒乓球馆、蓝球场、羽毛球场,不仅丰富了本院干警的业余生活,同时又为周边群众的文化生活提供了场所。几年来,院党组始终把执法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经济效果相统一和案结事了作为审判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标准化建设为总抓手,更新观念,深化改革,拓展职能,务实创新,不断促进审判工作提质增效、服务优化扩展、队伍强能求高、管理提档升级。

--审判工作实现良性循环。三年来,共受理各类一审诉讼案件4357件,审结4276件,结案率98%,调解、撤诉率81.3%,共受理执行案件627件,执结526件,执结率达84%。审判工作在牡中院名列前茅,多次被省高院授予审判工作先进单位光荣称号。特别是两个法庭实行巡回办案,进入田间地头、村屯农舍贴近民生办案,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两个法庭先后被省高院评选为优秀基层法庭。

--服务大局取得新的成果。妥善处理合同、侵权、拆迁补偿、土地承包、劳资等各类纠纷800余件。深入开展“访企业、提建议、促发展”活动,对市区重点企业,上门开展法律咨询服务,帮助企业解决涉法问题,防范法律风险;对确有困难的企业实行有效的司法援助,予以减缓诉讼费;对涉及企业的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特别是在我市的棚户区改造过程中,法院的介入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在穆棱市的城市化建设过程中功不可没。三年来,共走访企业35家,为地方经济发展积极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法院管理有了新的提高。先后投入200余万元装修办公楼和审判法庭,新建了贵宾接待室、视频会议室、院史陈列馆、廉政文化长廊,装备了7个数字化审判庭,法院使用面积达到5300平方米,形成办公区、审判区、立案区、执行区 “四区分立”的办公格局。并投资100余万元对信息网、局域网进行了专网升级,建成了电子档案管理系统。我院先后接待了四川省高院、黑龙江省高院及省内多家中院组织的观摩团前来参观学习,在促进法院审判工作发展发挥了引领示范作用。

--未成年人道德建设实现新的发展。院党组高度重视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建设,积极为全社会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扎实开展创造有利条件,实实在在地为广大未成年人办实事、办好事。为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预防青少年犯罪,我院成立了少年法庭,他们针对少年犯罪的突出特点,如因上网引起犯罪、以大欺小校园内抢劫、外来求学人员犯罪居多的特点,深入辖区中小学、社会办学的劳动技工学校、私立电脑学校开辟了法制第二课堂,开展小律师协会、模拟小法庭和学生小交警“三小活动”;在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审结后,法官们随案向犯罪人附送“忠告信”及“监管建议书”;每年,少年法庭法官还会专程对判后投送改造的少年犯进行回访,给他们送去法律书籍和生活用品,了解他们服判、改造情况;同时,对于一些事业繁忙、夫妻离异、家庭不睦、对子女关心甚微的学生家长,少年法庭与学校共建了家长学校,帮助营造宽松和协的家庭环境,并开展了“进社区”活动,定期深入辖区街道,向社区青少年讲解基本的法律常识,引导青少年做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小公民。

三、抓守规促结合,保证创建活动全面深入扎实有效开展。

精神文明建设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既需要领导重视,摆上日程,更需要全员参与,广泛深入,才能确保创建活动实实在在,取得成效。

1、领导重视投放精力抓。我们专门成立了以一把手为组长,常务副院长为副组长,以政工科、办公室、党总支、团支部负责人为成员的文明单位建设活动领导小组,并下设立文明单位创建办公室,形成了党政工青齐抓共管的组织格局。指导职能部门研究规划,制定措施,每季度召开一次党组会,专项研究落实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各项任务,各庭室也按要求制定了自己的活动规划。为了保证工作落实到位,我们实行精神文明建设目标管理责任制,对各部门领导实行“一岗双责”,把完成精神文明工作责任目标的考核列入对本部门的岗位目标工作成绩考核内容。部门领导作为本部门精神文明工作责任人,本部门精神文明工作任务完成与否和成绩如何作为对部门领导政绩考核内容之一。从而以整体规范、战线规划、部门规划的层层落实,促进全院整体创建活动的全面、有效开展。

2、完善规章依靠机制抓。依靠规章治院,依靠机制管理,依靠纪律约束,是法院把精神文明建设“虚功”做实、造就文明执法干警队伍的“法宝”。我们先后制定了《穆棱法院文明单位创建工作长远规划》、《穆棱法院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工作年度规划》以及《穆棱法院领导班子文明单位创建规划》、《穆棱法院领导干部对违法办案承担连带责任的若干规定》等6个规章制度。

3、注重推动多措并举抓。一是开展“文明干警”、“文明庭室”评比经常化。结合我院标准化管理规则制定了“文明干警”、“文明庭室”评比条件及标准,考评合格率达98%以上。今年我们又开展了“三好家庭”评比活动,并召开了表彰大会。二是坚持职业道德教育经常化。 我们按照《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要求,教育干警自觉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特别是加强法官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建设。制订了文明用语和审判忌语,在审判大厅的电子显示屏上予以公示。同时,以接访立案窗口服务为基点,建成了规范全面的接访立案厅,公开接访程序、公开接访规范、公开承诺制度,接待室准备了桌、椅、茶杯、雨伞、墨水、饮水机、诉讼格式用纸等便民器具,接访人员一律挂牌上岗、文明服务,推行了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失职追究制。三是精神文明阵地建设经常化。我们利用元旦、春节、清明、三八、五一、七一、八一、十一以及重大历史事件、历史人物纪念日举行庆祝活动,增强对生活的热爱。“三八”妇女节期间,我们同市妇联联合开展了以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为内容的“三八维权宣传周”活动,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院党组从切实保障女职工的特殊利益,真正关心女职工健康出发,为全院女职工办理了“团体女性安康保险”。同时,我们还组织全体干警参加了中院组织的各种知识竞赛及乒乓球、蓝球等体育比赛中,均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并连续三年举办了穆棱法院“天平杯”排球比赛和庆七一、迎国庆及元旦联欢晚会,努力提高工作和生活品味,形成秩序井然、行为文明、共创和谐的良好工作氛围。连续三年开展了法院文化建设书画展,现正在七楼展出,受到了市人大、市政协等领导的赞许。三是努力做好扶贫解困工作。在院党组的大力支持下,院党总支、团支部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贴近生活,贴近实际,选准载体,突出实效,在上级有关部门的领导及指导下,积极参与“希望工程”、“一帮一送温暖”、“扶残助残”、“文明示范窗口”等活动,把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扶贫解困各项内容落到实处。在扶贫济困送温暖、为福利院儿童献爱心、为沙兰助学捐款、为四川汶川地震捐款等活动中,我院累计捐款6万余元、捐书200册、捐物近百件。我们的做法也得到上级机关和帮扶单位的好评。    

总之,几年来,在市文明办、市委政法委及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我们顺利完成了工作规划及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任务,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我们所做的工作与上级的要求、与人民的期望比,还存在较大距离。我们决心要再接再励,进一步加强法院三个文明建设,树立人民法院、人民法官良好形象,为开创我院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工作新局面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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