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棱市某物业公司管理的小区有40余幢楼房,业主1800多户。近年来,多家业主反映该物业公司物业管理费收缴高但物业服务质量差,于是部分业主拒交物业费,物业公司采取停电、停水等行为与之对抗。
后物业公司对29户业主以拒交物业费为由起诉至法院,在开庭前,民一庭的审判员通过到社区走访、向业主和物管工作人员分别了解情况等方式,掌握了双方的矛盾所在。借助社区、房产局、建设局一些专业调解组织的力量,先行解决了房屋漏雨、门窗不严等因房屋质量引发的问题。随后有针对性地进行了调解,使其中28件物业案件得以和解。其中有一起案件在经多次调解未果的情况下,及时依法作出了公正判决。
我院法官本着“调解优先”的服务理念,通过“调判结合”的工作方法,充分站在当事人的角度考虑问题,一方面使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资源得到有效利用,使绝大多数的民事案件做到案结事了;另一方面,有效发挥了以诉讼为手段的纠纷解决方式的重要作用,真正起到审理一案、影响一片的社会效果。
如今,这家物业公司的这类案件少有发生,社区业主和物业公司的尴尬关系也得到了有效缓和,物业公司的服务质量受到群众越来越多的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