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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门立案成常态 诉讼服务零距离

  发布时间:2017-06-30 13:31:26


    2012年原告蔡某与被告何某登记结婚,2015年7月,原告蔡某发生一起交通事故,造成下肢受伤,不能行走,被鉴定为6级伤残,生活不能完全自理。妻子何某得到肇事司机支付的赔偿款后,将丈夫蔡某送到养老院,交付养老费后,弃之不管。    

    2017年3月,原告的姐姐来到法院说明情况,承交了起诉状申请立案。离婚无小事,立案庭庭长刘春梅经详细交谈了解情况后,认为起诉状是否为原告本人真实意思表示还要进一步明确。因蔡某受伤行动不便,且从市区到达乡镇路途遥远,刘春梅庭长主动与与原告取得联系,带书记员上门服务,提前准备相关的立案手续,第一时间来到养老院,同案件当事人面对面询问情况,及时掌握当事人思想动向和诉讼请求。经证实,情况属实。为减轻当事人诉累,充分考虑原告身体状况,刘春梅庭长当场予以立案,一次性为当事人送达了相关手续。短短几分钟就完成了所有的立案程序。“想不到你们考虑这么周到,谢谢谢谢。”蔡某握着立案庭法官的手感激地说道。

    上门立案、上门调解、上门开庭、上门回访、上门法律宣传,立案庭法官们的脚步从未停歇。多年来,穆棱法院的法官们一直坚持为当事人办好事、办实事,设身处地为当事人着想,不怕麻烦,不计得失,用日复一日的无私付出换来了群众越来越多的信赖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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