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全市司法改革试点法院,穆棱法院紧密结合工作实际,不断探索司法改革新机制,案件质效明显提升。2017年,综合结案率98.3%,在全市领先。
一是健全机制,严格规范权利运行。制定《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审判绩效考核办法》《司法责任制实施办法》等16项规定、5项决定、1个实施办法、8份繁简分流诉讼文书新样式。建立随机分案制度,对全体员额法官的办案质效进行周通报、月评比、季考核,定期对结案率、结案数、调解率进行排名通报,督促法官提高办案效率。2017年,全院平均审理时间53.2天,同比减少了27.6%。
二是改革机构,努力提升工作效率。作为全省繁简分流示范院,将庭科室整合为案件审判中心、执行警务中心、监督管理中心、政事保障中心,组建简案快审速裁团队,四个中心实行每日例会制,监督保障审判执行工作有序高效运行。2017年,共受理各类案件2987件,结案2935件,同比分别上升14.8%、19.8%,结案增幅超过收案增幅。
三是明晰责权,有效增强责任意识。严格按照司法责任制的要求,还权于审判组织和案件主审人的同时,提高监督效能,实施网上流程节点监控,明确工作职责、流程和标准,形成责任明确、分工合理、科学高效的运行体系。2017年,全院无超审限、无被上级法院发回重审和改判案件;一审民商事调撤率71.4%,同比上升8.7个百分点;执行标的到位率91.4%,高于全市法院平均值42.8个百分点。
四是领导带头,激发全院工作活力。入额的院领导以上率下,带头办理重大疑难案件,不仅要承办分管战线的案件,还要承办其他战线的案件,充分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全年,院领导办结案件422件,庭长办结案件919件,分别占结案总数的14.4%、31.3%。在院庭长的带领下,全院员额法官年均结案128件,同比上升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