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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日报》对穆棱法院喜获“全国优秀法院”进行报道

  发布时间:2019-04-26 11:10:04


          

423日,《黑龙江日报》第八版整版对穆棱法院荣获全国优秀法院进行报道——


穆棱市人口30万,面积6187平方千米,是中国大豆之乡”、国家名晒烟基地、国家级绿色食品标准化种植基地、国家级绿色食品肉牛标准化养殖基地。穆棱市法院于194810建院,行政编制72人,年均受案3000近年来,穆棱市法院深入贯彻落实最高院、省委和省高院各项工作部署要求,扎实开展审判执行工作,为党委政府解决了很多制约发展的难题。服务大局成效显著,审判质效连年领先,司法改革进展有序,得到穆棱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的高度评价和社会各界的一致赞誉

201812月,一条好消息从首都北京传来——穆棱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优秀法院”荣誉称号。为什么是穆棱法院?全国优秀法院何以优秀?带着这样的疑问,记者走进穆棱法院,探求背后的答案。

服务大局,他们为国家重大项目“跟踪护航”

“穆棱法院服务大局坚强有力,为国家级重大项目的顺利推进做出了突出贡献。”这是穆棱市委书记王铁对穆棱法院的评价。

2017年,国家立项的奋斗水库、省级经济开发区马桥河建材大道等重大工程如火如荼的进行着,工程覆盖面积大,直接关乎人民利益,穆棱法院为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担起了重要的职责。院党组书记、院长龙云波多次到奋斗水库移民区和征收现场调研指导,亲自走访群众,到拒不搬迁的住户家中做思想工作。安排分管审判、执行和综合协调的3位副院长分别带领3个审判团队、3个执行团队,整合穆棱、下城子两个法庭的力量,发挥法庭优势。不知道熬了多少个夜,双脚走过多少泥泞的土道,为多少户居民上门做解释工作,但能为重大项目建设开路搭桥,每个穆棱法院人都是幸福的。

在奋斗水库的移民工作中,该院通过提前介入、案前调解等方式动员腰岺村、振兴村、泉眼河村867户已达成协议却拒不搬迁的村民如期搬迁;组织干警33人赴征收现场依法执行,强制拆迁了3户,在强大的司法威慑下,28户无理拒迁的村民不再对抗,全部搬出,使奋斗水库建设顺利进行,未因移民和房屋征收工作发生延误。

穆棱市绥穆新城是省级经济开发区,马桥河建材大道也是穆棱市增强项目建设活力、振兴经济发展的重要通道,是穆棱市委市政府于2015年起着力推进的重点项目。为保证该项目顺利开展,穆棱市法院从速受理并执行了13件房屋拆迁协议纠纷案件,拆迁面积2700平方米,执行标的593万元,在依法执行的高压态势下促成自动拆迁11件,强制执行2件,无一不当,为建材大道如期完工提供了有力保障。建设过程中,为政府在土地征占、违建拆除、问题楼盘处置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12条,均被采纳。

司法为民,他们和人民群众“心连着心”

49日一大早,刘某兴冲冲来到穆棱法院,这一天,他是专程来取司法救助款的。

刘某系穆棱市扶贫办确定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因几年前的机动车交通事故造成肢体三级残疾,失去劳动能力。法院判决被告张某赔偿原告于某医药费等各项损失近40万元,判决生效后被告一直未履行,故于某向穆棱法院申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被告王某无履行能力,所以该案成为执行不能案件。

在法院执行工作中,执行不能案件是投入执行力量最多,也最容易被社会公众误解的案件。为妥善化解此类案件,尽力修复受损的社会关系,穆棱法院穷尽执行手段,注重与市委政法委的沟通联动,以司法救助缓解执行不能案件压力,及时减轻申请人负担,构建起了守护百姓和谐生活的暖心桥。

面对身体残疾生活困难的刘某,执行法官们及时转换执行思路,将“如何执行这个案子”转变为“如何想办法缓解申请人压力”。2019年3月,穆棱法院向穆棱市委政法委汇报了该案件进展情况,得到市委政法委的大力支持,第一时间为于某某拨付了10元的司法救助资金。

刘某接过救助款后激动万分,对在场法官说:“谢谢法官,为了我的事想尽了办法!你们真的是把老百姓当家人,把人民的事当做自己的事!

穆棱法院积极落实司法救助政策,平均每年救助困难群体30人次,救助金额40余万元。依法减、缓、免收诉讼费用70余万元,确保经济困难的群众和企业打得起官司,把解民生之困落到实处。在参与精准扶贫的工作中,穆棱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龙云波带领干警多次到困难户家中走访慰问,帮助提供可持续性帮扶政策,2户包扶对象成功脱贫。党员代表为村民发放了1000张“党员干部爱心联系卡”,确保有困难第一时间反映、第一时间帮扶。党员持卡登门结对,“面对面”走近群众,“一对一”拉近距离,切实把爱心送到最需要帮助的群众手里,真正践行了“党建为民”的服务理念。全年受帮扶群众达70人次,发放扶贫慰问品达8万余元。

勇于创新,多元化纠纷调解机制开创先河

“真不知道说什么好了,要不是你们,我们都不知道怎么回家啦,这面锦旗你们一定要收下呀!”“是呀,收下吧!”22位农民工七嘴八舌,恳切地说着。

一大早,法院立案大厅就来了22位农民工反映某工程队拖欠工资问题。立案人员考虑到外地务工人员无支付诉讼费用能力,一面诉前积极介入,采取诉前保全措施;一面通过“立案调解室”主动与工程队沟通协调,晓之以情、动之以理、言之以法。用了一上午的时间,终于调结成功,为22位农民工要回39万工资款。

为了做好诉前调解工作,穆棱法院因地制宜,率先开创了“五室”调解法,即立案调解室、诉调衔接工作室、人民调解室、专家接谈室、信访接待室。每天都有不同的矛盾在这里成功化解,切实减轻了当事人诉讼负担。

近年来,该院以构建和谐社会为主题,以依法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根本,以追求一种解决纠纷的生态平衡为价值取向,有效整合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三大调解资源,健全完善各项制度,探索创新体制机制,形成了独具穆棱特色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促进了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呈现了“一个转变”、“五个下降”。

“一个转变”,即:解决纠纷的机制由单一化向多元化转变。改变了以往人们仅选择司法诉讼手段解决纠纷的传统观念,根据纠纷产生的原因、特点和规律,采用多元纠纷解决机制,从源头上预防、疏导、分流社会矛盾,与诉讼机制形成互补,有效拓宽了群众诉求解决渠道,缓解了审判压力、节约了司法成本。“五个下降”,即:全市的社会矛盾纠纷总量比高发时期下降20%以上;民转刑案件数量同比下降50%;上访数量同比下降25%;法院受理简易民商事案件数量同比下降21%;调解案件悔约率明显下降,社会治安形势明显好转,社会和谐度大大增加。

人民法院报、新华社等国家级媒体到我院就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开展情况及创新的举措进行跟踪报道、宣传。“五室”法调解法被《人民法院报》重点报道,收获社会各界一致好评。

服务经济,优化营商环境成果丰硕

“同志,高局长还没忙完吗?我想把锦旗当面送给他……”

2月27日上午,穆棱法院来了两位“访客”,他们互不相识,却不约而同为执行局法官送来了致谢锦旗。

和每个普通工作日一样,穆棱法院执行警务局局长高志刚刚刚接待完当事人回办公室,调解大厅里两位不约而同的“客人”却已等待多时了。

两位“访客”分别来自穆棱市邮储银行和穆棱市广成木业有限公司。两面小小的锦旗,字里行间都写满了企业对法院工作的认可。两个当事人从未谋面,却心照不宣地在高法官面前相视一笑,这一幕让人倍感温暖,也让高法官觉得所有的努力都是值得的。

为了护航市域经济发展,该院第一时间出台了《穆棱市人民法院优化发展工作方案》,成立优化发展环境领导小组,院党组书记、院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定期听取服务企业工作情况,通过开展深入企业“三服务”工作,拓宽服务厚度,多层次提供司法支持,全力保障和助推经济社会发展。

该院为农行、工商银行、信用社、邮储银行等多家金融机构积极清收贷款。每年,为金融机构执行回款物7000余万元。坚持定期上门,为企业送温暖,解难题。院党组书记、院长龙云波带领干警到下城子开发区企业走访,了解到长江木业、君鹤门业两家有限公司面临破产困境,急需重组,立即组织干警为企业进行债权债务清理,帮助尽快完成重组。密切关注其它经营陷入困境的企业,为企业涉诉案件提供减缓免交诉讼费服务,帮助麦昂家具、广成木业两家有限公司化解债务560多万元,为企业走出困境提供了可靠的司法支持。

为全面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该院每年化解重点企业、民营企业经济合同纠纷案件40余件,结案标的7000余万元,为金融机构清收贷款4000余万元;维护金融市场秩序及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审结民间借贷案件400余件。运用多种司法手段,妥善化解企业担保链传递扩散风险,规范民间融资行为,切实维护金融安全。

送法进厂进企业,上门解疑难,几乎是该院员额法官的“必修课”。近期,该院陆续走访了携程网东北客服中心、穆棱卷烟厂、北方水泥集团公司及下城子开发区部分企业,广泛征求意见。用心帮扶有市场前景的涉案困难企业调解纠纷,保持生产运转,渡过债务难关,帮助涉诉企业转贷资金达400余万元。实施立案审查,诉前调解措施,注重保证涉案企业的合法权益。接受企业咨询63次,为企业诉前调解37次,指导企业追偿欠款16次。为龙穆雅品亚麻纺织公司跨省办案,合计追回欠款300余万元,保证了公司的正常经营。

“有问题找法官,企业都愿意相信他们,也很依赖他们!我们当地营商环境急速好转,穆棱法院功不可没!”全国人大代表、穆棱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主任高春艳这样说。

大胆突破,司法改革走在前沿

“司法改革开始以后,法官压力大,案件多。但穆棱法院全体法官顶住了高强度的压力,我们既服从指挥,又因地制宜探索出了适合自己的改革方案,穆棱法院司法改革形势一片大好。”穆棱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杜蕴青这样说。

在推进司法改革的过程中,穆棱市法院为有效应对案件大幅增长的审判压力和案多人少的矛盾,科学定岗定位,制定切合实际的16项司法改革规定、5项决定、1个实施办法、8份繁简分流诉讼文书新样本,各项规章紧密结合司法改革要求,为改革稳步推进提供了制度保障。采用“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结合本地区实际,在机制上想办法,以案件繁简分流为突破口,根据案件的性质、疑难程度、当事人诉求、办案法官意愿等多方面因素,将案件进行科学精准的繁简分流,形成了一整套符合穆棱特色的成型做法,切实提升了审判质效。2017年5月份,该院被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确定为繁简分流民商事示范院。

根据示范院以及省院操作规程的要求,该院院并没有仅仅拘泥于民商事繁简分流,2018年伊始,在深入推进民商事繁简分流的基础上,根据上级法院的统一部署和安排,加大力度推进刑事案件繁简分流制度,探索推进行政案件繁简分流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审判绩效保持本地区前列。

案件繁简分流,不只是在审理程序上作出区分,文书也要相应改变,该院积极借鉴先进法院做法,结合实际情况,在法律文书制作上进行了大胆尝试,统一裁判文书制作模式和尺度,做到简案简写、繁案精写,裁判文书简洁清晰,重点突出,一目了然。不仅能让当事人看清读懂,而且还减轻了办案法官的办案压力,提高了办案的质效,文书制作时间比以往平均节省3.5天。

2017年5月份正式实施繁简分流后,该院案件质效有了明显的提升: 2018年1月1日-12月31日,审结各类诉讼案件1938件,诉讼案件结案率为98.63%,平均审理天数为48天,同比审理周期缩短5.3天,同比降低9.94个百分点;法定审限内结案率100%,民商事案件当庭裁判率82.06%,同比上升35.16个百分点;全年无错案,无重大瑕疵案件,提高了办案效率,提升了质效,被上级法院高度认可。

主动公开,“公众开放日”影响深远

“咱们的公众开放日让我眼前一亮,法院一天一个新样子,每次来都有惊喜!”这是在参加穆棱法院的“公众开放日”活动后,社区人民发自肺腑的感叹。

为继续深入推进司法公开,提升法院公信力,落实好省法院努力打造龙江法院司法公开知名品牌”的指示,拓宽“公众开放日”的社会参与度。穆棱市法院不断创新举措,适应司法公开新常态,依托制度创新和渠道建设,强化和创新司法公开工作,“线上线下”针对“多群体”公开,坚持“走出去—引进来”模式,走出去倾听各界的“心里话”,引进来带回群众的“意见簿。努力打造“良心”“公众开放日”,争做经得起群众考验的人民法院。

自活动开展以来,主动邀请街道社区、厂矿企业、学校医院、银行保险、乡镇村屯以及政府职能部门,为各单位量身打造不同主题公众开放日活动。共开展公众开放日72次,3000余人参加,向社会各界展示了法院良好形象,宣传了法院服务群众的新举措由于成绩突出,效果突出,穆棱法院在2018年黑龙江省法院公众开放日经验交流会上向全省法院做经验介绍。

同时,该院加大力度推进“两微一网”建设,加快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全年,裁判文书上网3000余件,庭审直播257期,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推送文章400余篇,国家级、省市级媒体发表稿件300余篇。2016年,穆棱法院被最高院通报表扬,被授予“在司法理论宣传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人民法院”称号。

从严治党,队伍建设形势喜人

该院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以党建促审判”的工作理念,以党建工作为核心,各项审判工作有序推进。通过积极强化领导办案,突出领导示范作用入额院领导被安排在第四审判业务团队带头办案,真办案,办难案、办大案;既要承办分管战线案件,也要承办其他战线案件,充分发挥院领导示范引领作用,将精细化办案理念落到实处。实现由行政管理向审判管理、审判监督的有序过渡。

为进一步培养“全科法官”,2017年初,结合工作实际,穆棱市法院在全院范围内开展了以三精三优(即精品直播、精品案件、精品文书、优秀法官、优秀法官助理、优秀书记员)为主题的评选竞赛暨审判业务岗位大练兵活动。活动贯穿全年,旨在提高全院办案质量,打造精品、选树精英,力争形成品牌效应,培育一批清廉务实、素质高、能力强、业务水平过硬的优秀法官、优秀书记员,全面提升审判质效。评选竞赛开展以来,全院涌现出了许多身边的学习典型,以榜样的力量带动和鼓舞了全院干警,形成了人人争先、精品层出的良好工作局面。通过竞赛的开展,全院干警以饱满的精神状态、务实的工作作风、出色的工作业绩,为2017年上交了满意的答卷。

在穆棱法院良好的工作氛围中,全体干警合作共赢,先后有干警被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全省法院先进个人”,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司法警察先进个人”,在2018年度全省法院“三个一百”评选活动中荣获“百篇优秀裁判文书”“百个优秀庭审”“百名岗位能手”。

近年来,穆棱法院聚焦做好审判执行等各项工作,勇当先行者,争做排头兵,审判执行质效全面向好,多次被黑龙江省法院授予全省优秀法院称号,荣获全省人民满意好法院标兵”“全省人民满意的优秀政法单位标兵”“全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标兵单位”“全省法院党建工作先进单位”“省级文明单位标兵等称号,荣立省高院集体二等功”两次。


责任编辑:金宇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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