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化解金融风险。2018年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化解重点企业、民营企业经济合同纠纷案件31件,结案标的5384万元,为金融机构清收贷款4000余万元。运用多种司法手段,妥善化解企业担保链传递扩散风险,规范民间融资行为,切实维护金融安全。
深入落实帮扶措施。送法进厂进企业,上门服务。走访了携程网东北客服中心、穆棱卷烟厂、北方水泥集团公司及下城子开发区部分企业,广泛征求意见,全面提升司法服务水平。用心帮扶有市场前景的涉案困难企业调解纠纷,保持生产运转,渡过债务难关。
审慎审理涉企案件。重视涉企案件,实施立案审查,诉前调解措施,注重保证涉案企业的合法权益。2018年接受企业咨询63次,为企业诉前调解37次,指导企业追偿欠款16次。为龙穆雅品亚麻纺织公司跨省办案,合计追回欠款300余万元,保证了公司的正常经营。
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健康发展。依法保护各类经济主体合法权益,惩治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院领导带领干警到各大企业走访,帮助走出困境。帮助麦昂家具、广成木业两家有限公司化解债务560多万元,为企业走出困境提供了可靠的司法支持。
建立风险防范机制,加大释法说理力度。对民营企业申请立案及时,建立民营企业风险隐患防范机制,在日常执法办案中加大释法说理力度,依法打击针对民营企业及经营者的相关犯罪的犯罪行为,切实维护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创新创业的积极性。加强对涉及民营企业相关案件审判活动、执行活动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