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好石时态院长在省“两会”上向全省人民作出“努力让老百姓在全省法院打官司不求人”的庄严承诺,穆棱法院积极行动,坚持上门服务,于近日成功执结一起“涉农”案件,保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该案原告兰某于2016年7月23日在穆棱市某矿业公司从事井下采煤工作,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该公司亦未为兰某缴纳社会保险。2016年8月15日7点,兰某在井下采煤时,被掉落的煤石砸伤腰部,经穆棱市人民医院诊断为:“腰椎压缩性骨折”。经劳动部门认定其属于工伤,鉴定为伤残九级。原告于2017年5月19日提起劳动仲裁申请,经穆棱市劳动人事仲裁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仲裁裁决。兰某因认为赔偿金额较少,起诉到穆棱法院。判决书生效后,该矿业公司迟迟未履行。
兰某系农民工,因工伤造成的身体残疾使本就困难的生活雪上加霜,并且后期仍需资金治疗。为此,办案法官想尽办法,将他的事情当作自己的事情。诉讼法官主动为兰某释法答疑,并主动告知他可以申请执行。由于兰某身体不便,办案法官常亲自上门与其沟通案情且数次往返于各家银行之间,调取被执行人的财产信息,最大限度地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另一边,法官也多次与被执行人沟通,并告知如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将对该公司法定代表人限制高消费及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失信将对公司的形象及运营造成影响。在法院的积极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分四批将本案执行款全部履行到位。
本案的执结,不仅让弱势群体“诉讼不求人”就能打赢官司、“执行不求人”合法权益就能落实到位。也让人民群众相信“让老百姓打官司不求人”不仅仅是一句口号,更是人民法院所作出的庄严承诺,并且会努力实现,让每一位群众享受到法院诉讼、执行程序的便捷和透明,感受到司法的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