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穆棱法院执行局执结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原告姚某诉被告高某、崔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穆棱法院于2017年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二被告返还原告购房款等11万余元。调解书生效后二被告给付了部分房款后尚欠的4.5万余元以种种理由推托未给付。
姚某于2019年3月20日向本院申请执行,经查,二被执行人高某、崔某名下有多处房产,对于本案来讲如处置房产既费时又费力,执行员洞悉了二被执行人的心理变化,采取了“攻心战术”,多次召集双方当事人展开调解工作,向二被执行人传递全省法院正在集中开展“惩赖行动”,如二被执行人登上“老赖榜”,将对二人及孩子产生不利影响,二人也意识到严重后果,最终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分四期将案款全部给付到位。申请执行人在接到法院转交的最后一笔执行款后激动地说“太感谢法院了,没想到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法院就把钱都执行回来了,让我们老百姓见识到了法院惩治老赖的决心,也深刻体会到了打官司真的不用求人”。
为深入践行“让老百姓在全省法院打官司不求人的”庄严承诺,严厉打击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等行为,结合全省法院集中开展的“惩赖行动”,穆棱法院积极行动起来,通过案件的实际执结提升人民群众在执行工作中的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