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省高院关于集中开展惩赖行动的通知精神,深入践行“让老百姓在全省法院打官司不求人”的庄严承诺,穆棱法院按照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的部署,开展为期六个月的“惩赖行动”,在第一阶段,对被执行人涉案财物进行强制搜查。
6月20日14时许,穆棱法院集结14名干警、3台警车在中院执行局的统一指挥下,对被执行人赵某某现经营的某生态园进行强制搜查,邀请乡镇派出所干警现场见证,黑龙江电视台都市频道《庭审内外》栏目摄制组跟踪报道。
赵某某从事餐饮服务行业,其所涉未结案件有4起,申请执行标的共计为95万余元。
到达现场后,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赵某某宣读了搜查令,赵某某表示配合法院工作,经过近一个小时的搜查,共搜查出现金1207.70元。其经营的生态园未开业暂没有经营收入。搜查结束后执行法官通知赵某某择日到法院履行本案。
在全省法院开展的“惩赖行动”中,穆棱法院将继续按照牡丹江中级法院的统一部署,加大执行力度,严厉打击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等行为,维护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努力提高老百姓的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