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某与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担保人处有沈某和王某二人的签名。后因姜某无力给付租金及违约金,该有限公司将姜某、沈某、王某三人诉至穆棱市人民法院。该案件经公告送达后开庭审理,三被告均未到庭参加诉讼。该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判决生效后,在执行过程中,根据法律规定,将王某的帐户冻结,并限制其高消费。因为出门坐不了飞机,王某发现自己被“限高”了,于是向穆棱法院申请再审。王某声明判决中作为主要证据的融资租赁合同中的签名和手印均不是王某本人所为,该公司的诉讼请求与王某无关,申请法院撤销判决,驳回该公司对王某的起诉。
王某因涉案给自己带来的诸多不便很是不解,言辞过激,并多次在酒后,给主审人张梅打电话,发泄不满。主审法官张梅了解到该情况后,非常同情理解王某,但一切证据还有待进一步明确。在了解案情的过程中,王某态度恶劣,脾气火爆,认为自己在毫不知情情况下被判决还款,非常委屈不服,情绪始终难以平复。法官好言相劝,向王某说明情况,并释明一定会克服困难,将案件查个水落石出,还双方一个公道。经过张梅法官的适时引导,使其情绪渐渐平复下来,并表示愿意配合审判工作。
于是在再审过程中,张梅法官直接联系到该融资贷款公司,要求拿回证据进行再次鉴定,但遭到该公司拒绝。于是法官多方打听,终于与该公司北京总部及原告律师取得了联系,经过再三沟通后,公司终于同意将证据原本寄至穆棱法院。收到证据原本后,法官第一时间启动了司法鉴定程序。经过依法鉴定,终于确定了主要证据融资租赁合同中的签名和捺印均不是王某本人所为。遂该院据此依法作出判决,撤销原判决第一项中王某对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部分。
事情经历了360度的大反转,王某喜出望外,没想到这么快就给自己讨回了公道。判决生效后,王某第一时间来到该院,往日里愁眉不展的他终于露出了释怀的笑,并将写有“人民的好法官,法律的捍卫者”字样的锦旗送到张梅法官手中,激动地说:“法官,我这臭脾气总是得罪人,让你无端受了不少气,但即使我态度再不好你都能体谅,幸亏你好言相劝,为我着想帮我撑腰,让我感受到咱们法官为人民,打官司不求人,感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