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无奈将业主告上法庭
李某的车库门口常年杂草丛生,其他车辆乱停乱放,自己的车始终停不进去车库。一怒之下便拒绝交纳物业费。为此,物业公司将张某告上法庭。
主审法官张梅在接到案件后,对小区物业进行了实地调查,了解了案子的实际情况。对于车库停车难问题,张梅法官一方面劝业主李某不交物业费解决不了实际问题,不应拖欠物业费,另一方面劝物业公司应完善物业服务,换位思考考虑业务的不便。通过耐心细致的调解,双方当事人同意各退一步,物业公司表示将减免一部分物业费,并立即清理好车库门口,业主李某也同意缴纳拖欠的物业费,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8月至今,张梅法官成功调解了40多起物业纠纷案件,大多案件起因是业主由于物业服务不到位,或房地产商遗留下来的房屋质量问题没有得到妥善解决。不缴纳物业费,导致物业服务也相应“打折”,形成恶性循环,破坏了业主和物业公司之间的关系。
物业公司,应加强与业主间的交流沟通,充分听取业主意见努力提升小区业主的服务体验。同时,业主在享受物业服务的同时,应及时交纳物业费,如果业主认为物业公司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存在未按合同履行,服务质量不高等情形,应通过正确的途径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而不能简单的以拒交物业费来进行对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