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额度不及预期,无法成交,定金和保证金还能拿回来吗? 发布时间:2023-07-18 09:55:31
李女士看中了一套二手房
便和中介公司、房主签订合同
交了一万元定金以及两千元保证金
由中介公司帮忙去银行办理贷款
未曾想贷款额度却“缩水”了
李女士无力支付更多的购房款
房子是买不成了
那之前交的定金和保证金还能要回来吗?
李女士通过某地产经纪公司介绍,购买了王先生的房屋,分别与该地产经纪公司以及王先生签订了合同和协议,由该地产经纪公司协助办理购房贷款。李女士交付了定金和保证金,但后来发现贷款金额不足,无法支付尾款。李女士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定金和保证金,但遭到拒绝,遂诉至穆棱法院。
经审理,该院认为李女士主张因贷不到足够的贷款而解除合同,但该贷款并非王先生或某地产经纪公司的合同义务,而是李女士自身应当承担的风险。李女士未支付首付款,并且放弃购买房屋,构成根本违约。因此,该院不支持李女士要求王先生返还定金的诉讼请求。同时,该院认为中介服务费协议约定如评估价格不能达到贷款要求,某地产经纪公司应将保证金退还,经协商某地产经纪公司当庭表示同意解除该协议并退还保证金。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因此,该院支持李女士要求解除中介服务费协议并退还保证金的诉讼请求。综上所述,该院依法判决解除房屋买卖居间合同以及中介服务费协议,并判令某地产经纪公司返还李女士保证金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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