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丈夫净身出户,数年后,前妻要求前夫支付抚养费…… 发布时间:2023-07-19 09:57:13
夫妻感情不和离婚
为了孩子,双方约定
孩子由女方抚养
男方净身出户,不用承担抚养费
随着孩子逐渐长大
女方收入有限
无力承担孩子生活、教育等费用
于是来到法院起诉男方
要求男方给付抚养费及教育辅导费……

冯女士与陶先生于2009年2月登记结婚,于2009年7月生育女儿小陶。冯女士与陶先生于2015年12月协议离婚,约定小陶由其母亲抚养,陶先生净身出户,不支付抚养费。随着消费水平提高,加之小陶现已就读初中,花费增加,冯女士收入无力承担,无奈之下,小陶将父亲陶先生诉至穆棱法院,要求给付抚养费、教育辅导费97200元,每月承担抚养费1500元,冯女士作为原告法定代理人参加诉讼。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考虑到本案原、被告系父女,父女之间的血缘亲情永远不会被隔断,若只考虑法律效果判决结案,可能会加剧父女矛盾,调解程序更利于纠纷的妥善解决,承办法官便采取“背靠背”调解方式给双方疏导情绪,释法析理、分析利害关系,在法官的耐心劝说下,双方逐渐敞开心扉,共同商讨争议解决办法,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签字确认,约定陶先生给付小陶抚养费(含教育辅导费)5000元,于2023年6月25日前给付,并自2023年6月份起每月25日前给付小陶抚养费(含教育辅导费)2500元,直至小陶独立生活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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