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人去世本是一件令人悲痛的事情
但穆棱这对姐弟
却在父亲过世后直接对簿公堂
究竟是什么原因
让这对姐弟反目呢?
近日,穆棱法院
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
原、被告系姐弟关系,母亲于十几年前去世,其父于去年去世,留下了一些存款及一处农村宅基地,另有四万元债权和尚未结算的医药费。父亲去世后,姐弟俩就父亲遗产及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分配产生了争议。姐姐认为弟弟离家多年,在父亲临终时未尽孝,因此不应继承遗产。弟弟则认为父亲生前对姐姐一家照顾较多,钱也都给了姐姐,对自己的小家不闻不问,因此父亲去世后,他应争取自己的权益。
穆棱法院环资审判庭“老法官工作室”受理案件后,依照当事人申请,全面调取了被继承人的所有遗产信息。经查实,其父留有存款两万余元,债权四万元。在随后的调解过程中,“老法官工作室”充分考虑了原告姐姐在老人离世前一直在身边照顾的事实。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第三款规定,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抚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适当多分。因此,“老法官工作室”要求被告弟弟多承担一部分老人的医药费,弟弟也表示同意。
本案的成功调解,不仅有效化解了家庭纠纷,也为当地居民树立了和谐共处的榜样,彰显了法院调解工作的成效和意义。穆棱法院将持续发挥“老法官工作室”的平台优势,忠诚履行职责,高效平息纠纷,全力推动源头治理策略的实施,力争将各类矛盾化解于诉讼之前,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